从7月第一个周六开始的外卖大战,缘起自阿里集团整合后的外卖平台淘宝闪购。其内部代号为“淮海战役”的落地行动,计划投入500亿资金,在未来100天里的每个周六打造“超级星期六”,号称要用大额补贴打造出新的消费节点。
以外卖立身的美团迅速跟进,有了“外卖大战”的说法。淘宝闪购与美团外卖你来我往,“对攻”烈度不断升级,7月5日当天就创造力新外卖单量的新纪录;7月12日第二轮仅略有增加、7月19日第三轮也就保持了一个平稳,刚刚过去的26日第四轮,似乎开始波澜不惊了。
难道,外卖大战熄火了?这距离淘宝闪购“淮海战役”打100天的目标三分之一都没到呢!
开打的是平台,受伤的是商家
外卖大战打到第三轮前,相关管理部门约谈了三家外卖平台,坊间传闻是劝三大平台停止“内卷”。然而,7月19日监管部门约谈的劝告言犹在耳、外卖大战却依然如期而至。
倒是外卖大战最密切关系人——餐饮行业人士实在坐不住了,公开批判外卖平台商,尤其对平台裹挟商家、剥夺定价权、扰乱市场生态表达了强烈不满。
“食材界”从公开报道中选择了几位代表人物,将其核心观点及原话摘录。
嘉和一品创始人刘京京。
北京嘉和一品创始人刘京京是第一个站出来对此次外卖大战中的平台商进行批评的餐饮界代表。她对外卖大战中平台的霸道行为概括的也较全面。
首先是平台的大数据拦截与配送费转嫁,她说:"平台现在精准的发券,运用大数据直接拦截顾客,又引导商家补贴配送费,实际上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导致)堂食的竞争处于劣势。”
商家被动参与的生存困境,刘京京说:“原来大家可能会认为,是平台花钱补贴,误以为是我们占平台便宜,其实是平台裹挟商家,商家不得不参与补贴。因为你不参加,就没有流量——消费者在手机上点外卖时,大概率只会看前面的两三页,后面基本不看,如果你不参加活动,也许就会被淘汰。”
补贴终止后的系统性风险。刘京京说:“当消费者习惯了低价消费,他就不会再去原价消费了。如果消费者本身非常习惯了非常低价消费。首先这个成本要有人承担,一旦商家不挣钱了之后,有些无底线商家他可能就会降低品质,降低食材成本,降低份量,这都是有可能的。”
西贝创始人贾国龙。
在餐饮界,贾国龙称得上是大腕儿级的人物。对于此次外卖大战,贾国龙先生用其西北汉子的直爽与坦诚,直言外卖平台是在作恶。
"‘超级星期六’我们没跟(参加),因为外卖大战给商家带来的其实都是低价单。开始他们(外卖平台)强行让我们参与,一天早晨,我们有个经理来报告,说被裹挟了,店里突然接到几百单的低价单,根本配送不过来。
“而且是特别低价的订单,有牛奶、沙棘汁,还有黄馍馍,价格很低很低,当天一共冲进来1.1万单这种低价单。单子一多,门店交付效率、交付体验都会下降,这和西贝主打的品质外卖定位不符。
“最后我们就跟平台打招呼,把这个履约完之后,我们就不跟了,你们别裹挟我们,我们就退出了。"
"国家不出手,他们不会有大的改变,只有国家重新定规则。外卖平台就是交易平台和服务平台,不能做任何促销,促销是商家的事儿。现在外卖平台促销,逼着商家补贴,商家完全没有定价权。你说做商品品牌,没有定价权还叫品牌吗?它(外卖平台)现在是彻底剥夺了餐饮商家的定价权。"
"从餐饮生态的长远发展看,外卖平台一定程度就是在作恶。"
南城香创始人汪国玉。
谈到此次外卖大战,南城香创始人汪国玉用平静的语气道出其无奈:
"虽然钱多赚了,我们却高兴不起来。一是门店太忙,服务人员跟不上,这个不会太长久;二是产品价格会持续下降,很难恢复到正常价格水平,顾客会认为低价反而是正常的了。"
"平台要的是数据,连锁品牌有几百家店,一下子就能冲几十万单,而我的店,撑死了也只有两三百单。"
法律是武器,餐饮人却拿不起来
现在,舆论对外卖大战的认识仍有极大的分歧,不过,外卖平台利用市场优势地位裹挟餐饮、转嫁成本,至少已经不是个例,否则不会有那么多餐饮业名家拉下脸来吐槽,也不会有全国各地多个餐饮行业组织发布声明,指出平台"以流量为要挟强制摊派补贴"已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呼吁商家联合抵制并依法维权。
那么,外卖平台以不给流量为胁迫强制餐饮企业参与低价促销,是否属于违法呢?“食材界”采访了法律界人士,得到的回答是一致的:平台行为违法。
有律师认为,平台行为至少违反了三部法律的相关规定。
首先是《反垄断法》。按照该法第十七条,外卖平台若被认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如美团、饿了么合计占据超80%市场份额),其以流量胁迫商家的行为可能构成"限定交易"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指南明确,平台通过屏蔽店铺、流量限制等惩罚性措施实施的限制,一般可直接认定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另外是《电子商务法》,其第三十五条规定禁止平台利用服务协议或技术手段对商家交易进行不合理限制。例如,商家若不参与"超级星期六"活动,平台就降低其店铺曝光率,这种"隐性强制"已被市场监管总局在约谈中明确定性为违法。
此外,对应平台行为最匹配的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新修订的该法第十二条明确禁止平台利用算法、技术手段实施妨碍其他经营者合法服务的行为。例如,平台对拒绝参与补贴的商家实施搜索降权、流量限制,导致其订单量锐减,直接符合"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其他方式破坏正常运行"的构成要件。
只是这部法律的实施日期是10月15日,如果现在起诉平台,不能适用这一条法律。
并且,比起餐饮行业组织来,平台方的法务部门的实力显然强大得多。淘宝闪购在发动这场外卖大战前,阿里集团的法务部门肯定已经对各种可能的法律风险做了评估,否则,大战打到第三轮,主管政府部门也只是出来约谈,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对于餐饮协会来说,完全可以起诉平台,这又涉及到诉讼的事情,毫无疑问,分布在各个地方的餐饮行业组织,其法律水平在平台法务面前也就是只“弱鸡“。
结 语
外卖大战是否已经终止,这得平台方说了算。几轮过后,餐饮人的吐槽、行业协会的呼吁,管理部门的约谈、业内人士的建议,都指向了一个观点:品质竞争为先、构建差异化服务,在消费者、商家、平台三方利益间找到平衡,才能实现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无论如何,对于平台方,没有谁会用行动实践古希腊哲人柏拉图的那句名言:Only the dead have seen the end of w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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